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学业预警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15浏览次数:12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学业预警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树立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业状况,建立学校、家长、学生三方联动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对学生的学业关怀与指导,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就本学期学生学业自查和学业预警工作安排如下:

、学业预警范围

(一)上学期取得的课程学分低于该学期总学分1/2的学生;

(二)上学年取得的学分低于该学年学分1/2的学生;

(三)累计取得的学分低于二、三年级应修学分2/3的;

(四)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学业预警工作程序

(一)确定学业预警学生名单

    请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管理—学籍预警管理—学籍预警数据统计-预警学年:2024-2025  预警学期:1  预警类别:学业预警)中查看学业预警的初步名单,并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生选课情况确定本学期学业预警的最终学生名单。部分需缓考或补考的学生,可在缓考或补考成绩发布后酌情是否对其进行学业预警。

(二)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向被预警学生下达《学业预警通知单》(附件1),被预警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警示谈话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对被预警学生进行警示谈话,了解分析学生学习的问题与原因,协助其制定学习计划,填写《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附件2)。

(四)通知家长

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以挂号信形式向被预警学生家长邮寄《学业预警通知单(致家长)》及《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留存邮寄证明,要求家长寄回回执存档;或以其他通讯方式通知家长,留存通讯书面记录。

(五)家长面谈

对面临延长学业或可能退学的学生,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班主任或辅导员要与家长联系,邀请家长来校就预警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面谈。面谈后,整理书面记录,填写《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附件3),记录确切时间、地点及谈话内容,经家长确认、签字后存档。若家长无法来校,请家长提供书面说明材料,同时辅导员至少每学期三次以上主动与家长以电话等形式联系,交流学生近况。

(六)建立学业预警管理档案

1.预警教育过程必须有书面记录并经当事人签字存档。

2.各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学生成绩单等材料。

、学业预警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业预警工作,成立学业预警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相关的工作计划,对学业预警工作要进行认真总结,相关材料要归档保存备查;

2.《学业预警反馈表》学院拟处理意见可填写为:退学、留级试读、跟班试读等;

3.各学院归档保存每个预警学生的《学业预警通知单(存根)》《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学业预警通知单(家长回执)》《学生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纸质档,以上材料请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档,于9月6日之前发送至学籍管理办公室邮箱jwcxjb@hbue.edu.cn备查。

4.学院将《学业预警反馈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以及学生手写的留级试读申请于9月6日之前报送至教务处学籍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1),请学院提前确定留级试读的学生所在班级,并指导学生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学籍异动申请。

 

    附件:

    附件1 学业预警通知单.docx

    附件2 学业预警学生谈话记录表.docx

    附件3  学业预警家长谈话记录表.docx

    附件4 学业预警反馈表.xlsx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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