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新生教材选用及征订的通知

发布者:教材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10

各学院及任课教师: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4〕22号,附件1),为学生指定教材是任课教师应尽的义务,是整个教学安排不可或缺的环节,现将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新生教材选用及征订信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对象

2024级普通本科生及2024级专升本学生。

二、教材选用的原则

(一)凡选必审。选用教材必须经过审核。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

(三)适宜教学。符合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马工程重点教材严格依规选用。“应用未用”的情况进行调查追责。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2)。

(六)境外教材严格依规选用。贯彻落实教育部《学校选用境外教材管理办法》,依据文件要求组织选用审核,加强全过程监管。境外教材的选用由各学院初审后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学校复审确定后公示备案。

三、教材选用及征订要求

(一)时间:7月5--9日。

(二)坚持集体决策。任课教师提报拟选教材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专家通读备选教材,提出审读意见。由学院召开审核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学院负责院系选用教材审核、公示和备案。

(三)必修课原则上须征订教材,以确保教学质量。

(四)填报征订信息的要求

1.任课教师在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征订的教材信息,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使用相同教材。

2.承担同一门课程(课程代码相同),每位任课教师均须填报征订信息。

3.有成套教材的课程,任课教师在填报时须逐条填写教材信息确保完整性仅限于填报当学期使用的教材信息。

(五)学院审核。各学院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任课教师在教材征订信息填报完成后,由各学院教学秘书在教务管理系统里进行审核,并如实填报《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新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3),于7月1017:00前报送纸质版至教材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0),纸质材料需教学院长签字并盖公章。

四、注意事项

(一)2024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新课程任课教师提报拟选教材后,由系(教研室)组织专家通读拟选教材,学院召开审核会议后由任课老师进系统填报学院对所选用的教材需进行公示。

(二)所有课程都应填报征订信息,因课程性质原因不征订教材的课程,须在系统里选择名称为“不征订教材”(编号112)进行填报。

(三)注意核对教材名称、版本、书号等信息,避免出现名称与书号不相符的情况。

(四)要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选用教材的价格要尽量合理。单价超过60元的应报批,单价超过100元的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由教师推荐,学生自行解决。

(五)在实际教学过程中若出现使用的教材与填报征订教材不相符、已征订教材但又不使用的情况,一经发现,追究相关学院、教师责任。

五、填报步骤

详见附件4

 

教务处

2024年7月5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pdf

附件2:马工程教材总表(2024年5月更新).xls

附件3_2024-2025学年第1学期新生教材选用备案表.xlsx

附件4:任务教材录入教程(教师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