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建设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7-05浏览次数:14

相关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自查工作的通知》安排,为持续强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质量保障,引领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学校启动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学校第三批国家级和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具体检查名单参见《湖北经济学院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名单》(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一流专业建设点认真梳理总结获批以来(如专业先获批省级再获批为国家级,按获批省级时计算)建设进展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1.专业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专业建设进展、建设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专业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带动作用;

4.专业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下一步工作目标、思路举措和保障措施。

三、检查程序

包括专业自查、专家评审、书面报告三部分。

(一)专业自查。20247-8月,各一流专业根据学校一流本科专业总体建设方案及分专业建设方案,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培养模式改革、教学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课程改革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实践教学环节改革、评价体系及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系统梳理获批以来专业建设进展、成效、创新举措和经验做法,填写《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等材料。

(二)专家评审。20249-10月,由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各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情况进行评审,形成专家评审意见,确定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结果等级。各专业按照要求准备受检材料,具体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三)书面报告。专家评审后,各专业根据评审结果及专家反馈意见开展书面总结,确定下一步整改及建设思路,完善并提交相关材料。

四、检查材料报送

(一)912日前,提交专家评审受检材料:

1.材料清单

1)《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附件2);

2)《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附件3)及对应支撑材料;

3)专业建设汇报PPT

4)《湖北经济学院XX专业建设情况总结》(附件4);

5)能反映专业建设情况的其他支撑材料。

2.提交要求

1)电子:材料(1-5)依次标注序号(附件3支撑材料需整理成一个有目录及页码的PDF文件),以“专业名称-所属学院-一流专业阶段性检查专家评审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

2)纸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湖北经济学院XX专业建设情况总结》各1份,报送至行政楼A304

(二)1017日前,根据专家评审反馈意见,各学院更新提交全部受检材料:

1.材料清单

1)同上“专家评审受检材料(1-5”;

2)典型案例(仅考核优秀专业提交)。

2.提交要求

1)电子:材料(1-5)及典型案例以专业名称-所属学院-第三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材料命名文件夹,发送至邮箱jwcjsb@hbue.edu.cn

2)纸质: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湖北经济学院XX专业建设情况总结》各1份,报送至行政楼A304

五、结果运用

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优秀比例不超过20%

此次检查结果是后续教学单位专业建设经费投入、质量工程项目推荐、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对进展缓慢、措施不力、缺乏成效的不合格专业提出警示并暂停拨付下一年度建设经费。考核优秀专业作为学校典型案例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在下一年度本科质量工程项目及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中予以名额倾斜。

联系人:汪长凌、闻雅馨、陈子越;联系电话:027-81973712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第三批国家级、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名单.xlsx

附件2:湖北高校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阶段性检查报告.doc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关键考核指标情况表.xlsx

附件4:湖北经济学院XX专业建设情况总结.docx

 

                                                            教务处

202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