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推荐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办函〔2024〕11号)要求,现面向全校开展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指委”)委员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刻理解高等教育有关政策,遵纪守法。
2.师德高尚,教风端正,治学严谨,教学能力强。
3.身体健康,具有胜任教指委工作的身心条件。
4.熟悉本科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培养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经验,近5年来坚持为本科生授课。专业建设负责人、教学名师、教学成果奖获得者、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获奖者、教学改革项目负责人优先。
5.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应具有教授职称;其他委员应具有教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 术职称。专项工作指导委员会专家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职称要求可适当放宽。
6.组织协调能力较强,能够保证参与教指委工作的时间。原则上一人不能在多个教指委任职。
7.鼓励学院推荐45岁及以下专家和女性专家加入教指委。
二、推荐方式
1.各学院可推荐同一个教指委的专家不超过1人,每位专家最多可填报2个教指委(含分委员会,分首选和备选),填写《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注明推荐人是否推荐担任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监督委员,如推荐担任主任委员,须一并推荐相应的秘书长人选,在推荐担任教指委职务中填写秘书长,秘书长人选不计入推荐限额。
2.各学院填写《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推荐专家总数3人(含)以上的,45岁及以下专家数应不少于所有推荐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3.教务处对申报信息汇总审核,若出现某一教指委推荐人选超过1人的情况,由学校组织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材料提交要求
1.材料填写:填报《专家推荐信息表》(附件1)一式一份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报送并规范命名。专家推荐信息表的命名格式为:XX教指委-专家姓名-所在学院;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的命名格式为:XX学院-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
2.材料报送: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把关,对所推荐的专家相关信息核实后,于2024年6月3日下班前提交所有材料,《专家推荐信息表》纸质材料经学院盖章、院长签字交至教务处(行政楼A304室),《专家推荐信息表》(word版)和《专家推荐信息汇总表》(excel版)电子文档发送至建设办邮箱jwcjsb@hbue.edu.cn。
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汪长凌、李紫玲、闻雅馨;联系电话:027-81973712。
教务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