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开展高等教育教学综合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研究与改革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学校有组织教研,进一步凝练“新财经”改革成果,学校决定启动2024年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和构建具有湖北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为引领,以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为主线,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研结合、整体推进,以高质量教学改革研究指导和带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培育高水平教学成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申报项目要突出创新性,充分体现具有时代特色的新教育理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突出示范性,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研成果要应用于教学实践和人才培养实施过程,切实发挥育人作用。
二、立项类别
本次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分为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和教学管理专项四类,其中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由实验教学中心另行发布通知并组织立项。
申报重点研究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四类项目应具有较好研究基础,能够体现学校“新财经”改革理念,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推广应用价值,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有重要促进作用。
(一)重点研究项目
1.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的“大国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2.基于“平台+学院”的科教融汇模式培养“双碳”紧缺人才研究
3.人工智能赋能金融人才升级培养研究
4.面向数字经济时代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研究
5.面向供应链的管理类人才培养研究
6.深化“数字+”能力的“新财经”人才培养研究
7.面向“国产替代”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二)一般研究项目
1.“新财经”改革专项
聚焦“新财经”改革进程,着力研究学校教育教学各方面,尤其是人才培养模式重构、专业内涵发展水平提升等重点方向上的改革举措。鼓励跨学院、跨专业研究,力争形成持续研究、广泛应用的教学成果。
2.课程思政建设专项
深入推进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同向同行。深化“大思政课”建设研究,持续强化思政课质量,全面推进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思政课教学;着力研究课程思政教学体系建设,结合学科专业特点推进思政元素融入课程教学的改革创新,探索课程思政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的方法途径。
3.智慧教育与教育数字化专项
深入推进数智化赋能教育教学。加快高等教育教学数字化体系研究,加强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如微课、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翻转课堂等方面研究,建设虚拟仿真教学实验、课程思政数字化资源库、教学案例库、人才培养教学资源库等教学资源平台。
4.产教融合研究专项
推进“六个共同”搭建产教融合育人平台,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协同育人实践。加强校政行企所协同育人机制研究及产学研用合作培养人才研究与实践,不断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研究如教师与行业企业专家互聘和联合编写教材、教学案例等。
5.自由选题项目
符合教育部、湖北省和学校有关本科人才培养导向的其它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实验教学与创新创业专项
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立项,通知见实验中心网站:https://etc.hbue.edu.cn/07/17/c7978a329495/page.htm。
(四)教学管理专项
教学管理专项主要面向各学院教学秘书、教务处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选题应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相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研究,选题内容可参考一般研究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基本条件
1.项目研究目标明确,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的指导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新要求,改革路线清晰,改革举措切实有效,有利于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2.项目研究设计科学合理,理论与实践结合,研究面向改革实践,研究方法和实践路径可行。
3.项目注重实际应用,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管理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项目完成后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
1.近3年已有相同或相近立项项目,相比之下没有明显创新的申报项目。
2.获得各级教学成果奖励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
3.已获得国家、直属部门或省(市)级及以上相关学(协)会等立项支持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自然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等立项的项目;已获得国家、省(市)级教育科学研究立项的项目。
(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完成人基本条件
1.重点研究项目、一般研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且有较强教学改革研究水平、在教学一线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教学管理专项负责人应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研究能力,专业技术职称不作要求。项目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仅限1人,参研人员一般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
3.承担有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主持人,其承担的校级项目完成结题后方可申报新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近五年有教研项目撤项记录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新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作为项目主持人的,同一年度不得同时申报主持两个及以上项目。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改革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电子版命名格式为“学院+申报人姓名+课题名”。
(二)各学院教学委员会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写出书面推荐意见,加盖学院公章。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应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三)各学院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教务处(高教所)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组织专家评审,并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后,确定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后,根据省教育厅相关工作安排,择优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五、材料提交
(一)各教学单位汇总申报材料,提交:1.《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含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及Excel电子版;2.各项目《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含已签单位审核意见的纸质版1份及Word电子版。
(二)电子汇总表、申请书打包成压缩文件,以“XX学院校级教研项目申报材料”命名,报送至邮箱hbuegjs@126.com;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A304办公室。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申报省级教研项目确定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网络申报,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另行通知。
(五)联系人:汪长凌、李紫玲、闻雅馨;联系电话:027-81973712。
教务处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2:2024年湖北经济学院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