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开通识选修课程的通知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7-05-11浏览次数:1975

各学院:

为落实2017年第11次校党委常委会会议决议,加强通识选修课程管理,满足学生选择性需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对各学院落实通识选修课程任务的要求

1.各学院每学期必须开出至少3个代码的通识选修课程,供学生选择。通识选修课程代码不足3个的学院,必须申请增加代码。

2.各学院课程库中已经存在的通识选修课程代码,每学期必须全部开出供学生选择。

3.各学院下学期开出的通识选修课程可供选择人数不得低于本学期。

以上要求列入学院本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要求,未能完成者扣减1-3分。

二、对新增通识选修课程的要求

1.通识选修课程设置遴选标准:有利于学生了解人类最基本的知识领域和思维方法;有利于提升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促进不同学科间的交叉渗透;有利于引导学生了解学科发展前沿;有利于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有利于体现本校办学传统与特色。

2.不鼓励开设的课程:限制影视鉴赏、音乐欣赏等娱乐特征较强的课程;限制与已经面向多数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或者选修课程内容高度重复的课程。不得将内容重复的通识选修课程改变名称重复申报。

3.各学院可以申请引进有较好声誉的网络通识选修课程,并指定教师实施进行全程网络授课或者实施翻转课堂教学。学校承担引进网络课程资源所需经费,并按相关规定进行采购。

三、激励措施

1.新增的通识选修课程,3年内课程系数按1.1计算。

2.学校组织通识选修课程年度专项评比,对教学管理规范、学生评价较好的课程,系数按1.1计算。

3.担任通识选修课程且教学评价较高的课程教学团队和教师,在申报省级、校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和精品视频公开课时予以倾斜。

四、近期工作

1.请各学院下载填报《通识选修课开课统计表和开课计划表》(见附件1),明确代码对应的开课班级数和可供选课总人数,于518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其中最近4个学期均未开课的通识选修课程,下学期开出可比照新增的通识选修课程计算课程系数。

2.各学院新增课程代码,请于518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3.各学院如需引进网络通识课程资源,请于518日前将本校课程负责人信息、课程名称、课程资源供应商信息报教务处教学运行办公室。

  

附件1 通识选修课程开课统计表和开课计划表.xlsx

  

  

教务处

2017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