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扎实开展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积极推进“新财经”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鄂经院发〔2024〕24号),学校决定组织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体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工作,加强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认真学习和掌握《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附件1),充分理解和把握培养方案制定的整体要求。
2.要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把握专业发展前沿动态和同行业、同类别高校的建设状况,充分学习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经验;要深入行业企业一线,积极开展毕业生就业状况跟踪调查和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全面了解社会对专业人才的岗位需求和知识能力结构需求;要以多种形式,邀请教师和学生代表及相关行业企业专家学者,对新制定的人才培养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切实在新版人才培养方案中解决专业人才培养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新版的人才培养方案更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工科类专业在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时要与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的要求与规范相结合。
二、修订重点
1.2024版培养方案的填制模板见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请严格按照模板内容填写,不得缺项或改动。务必通读全文,锤炼文字;务必核准单门课程及合计的学时、学分数,文字与表格中的数据前后对应。
2.各专业按照课堂教学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50学分(工科专业不超过160学分)制定课程计划,另设置第二课堂素质学分10学分。
3.各专业要求对标数字经济时代下社会需求和专业发展趋势,以学生学习成果为导向反向设计并建构“培养目标-毕业要求-课程体系”三者之间的内在逻辑和有效支撑。
4.各专业要推动课程按照“新财经”要求迭代升级,结合自身特色在原课程基础上更新优化30%以上课程,必须设置“新财经”课程3门以上。
5.专业选修课程按数智素养、专业素养、财经素养等至少设置3个模块化选修方向,各专业需明确各模块中学生应选学分要求。
6.对于开展了分类教学的通识必修课程(数学、英语、信息技术类),各专业应严格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专业修读要求开设。
7.各专业在培养方案中如需开设课程归属不在本学院的课程,需提前与课程所在学院进行充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并向教务处报备后方可开设。
8.各专业新开课程和学分需调整的课程,需向教务处重新申请课程代码。
9.各专业第二学位、专升本培养方案,依据实际情况,参照《指导意见》修订。
三、工作安排
1.各学院要调研其他高校先进经验,总结2019版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认真审视课程设置对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的支撑度,专业培养方案与经济社会发展、学生成长需求的契合度,形成《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报告》(附件3)。
2.各学院应对培养方案内容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负责。初稿完成后,教学副院长统一把关,组织人员进行审核,通读全文,锤炼文字,核准课程学时、学分及各类数据合计,组织专家论证并填写《培养方案制定专家意见表》(附件4),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教务处审核。
3.教务处审核各学院培养方案是否符合制定总体要求,组织各学院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后,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各学院根据学校教学委员会意见,进一步完善培养方案。教务处组织对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做最后审核校订,经校领导批准后,印发执行。
四、材料报送
各学院务必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本学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由学院院长最后审核把关、签字盖章确认后,报送至教务处(行政楼304室),包括:培养方案纸质稿、《专业培养目标合理性与达成度报告》(附件3)、培养方案专家论证相关新闻报道、《培养方案制定专家意见汇总表》(附件4)。同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按文件名:“XXX学院2024培养方案初稿”发送至jwcjsb@hbue.edu.cn。
教务处联系人:汪长凌、李紫玲、闻雅馨。电话:81973712。
教务处
2024年5月9日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关于制定2024版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24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