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4届毕业生申请延长学业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学籍管理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09浏览次数:23

各学院: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我校2024届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本科、专升本)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毕业审核达到学校毕业条件的,准予毕业,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选择延长学业或结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1)学生自查:所有应届毕业生均需登录教务系统查询本人学业完成情况(信息查询-学生学业情况查询)计算学位课平均分自主判断能否达到毕业条件和学位授予条件。发生过转专业、留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要仔细核对转换学分申请是否通过。

22024届本科毕业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未达到毕业条件的,可书面申请延长学业或选择结业。学生申请延长学业的时限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本科6年、专升本4年)。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申请延长学业,由学生本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延长学业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需学生本人及家长本人签字2024526日前将《湖北经济学院延长学业申请表》交所在学院审核。未按时提交《延长学业申请表》的,作结业处理。

2.学生需2024526日前登录教务系统提交延长学业学籍异动申请(报名申请—学籍异动申请—延长学业—与学院沟通后选择异动后年级、专业、班级)。

3.学院审核盖章后,于202453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教务处学籍办(行政楼A211)。

二、注意事项

1)学院应重点关注学业困难无法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主动与学生本人及家长沟通,确定其是否延长学业。

2学校批准延长学业的学生,原则上编入下一年级本科同专业学习,延长学业时间为一年。具体收费标准按学校财务处相关文件执行。  

3申请延长学业的学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同下一年级申请学士学位证书,发证日期按学校通过其学位申请的日期填写。

4结业学生在离校一年内可申请课程重修,达到毕业标准后,经学生申请,颁发毕业证书。结业学生在离校当年内申请课程重修,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后,同时也满足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学士学位证书。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延长学业申请表.docx

  

 教务处

202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