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4年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实践教学办公室发布时间:2024-05-08浏览次数:10

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产教协同育人,对接我省51020”现代产业体系、八大新型特色产业发展,助力我校“新财经”改革实践,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教高厅202016号)、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教高〔20231号)、《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鄂经院发202421)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校级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与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拟申报的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应已具备或近期可以达到以下基础条件:

1.牵头学院依托学科专业与区域产业发展具有高度契合性,已经列入“国家级一流专业”“省级一流专业”、硕士学位点及交叉学科研究院建设范围其中,有“国家级一流专业”的优先考虑。

2.合作企业(单位)资质良好。相关企业主体所在产业列入区域发展整体规划,符合产教融合型企业相关要求,为行业头部企业、上市公司、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或者注册资本在3亿元以上的公司

3.校企共建基础扎实。具备与培养规模相匹配的师生实习实训基地,每年应提供50人以上的高质量集中实习实训相关企业主体参与的兼职教师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数量满足现代产业学院教师队伍建设,拥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团队,具有相对丰富的优质教学资源。

4.相关企业主体在培育期内累计投入折合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二、申报要求

1.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以二级学院为主体组织申报,请各学院结合自身专业优势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紧密对接产业链,鼓励跨学院、多专业交叉复合,支撑同一产业链的若干关联专业快速发展。

2.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按照培育、立项和建设的原则,每个学院牵头申报不超过2个,现代产业学院合作的企业(单位)数不超过5个,共建专业点不超过3个

3.现代产业学院的建设要与学校当前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建设的规划及落地实施工作。

三、工作进程

1.531日前,申报设立的现代产业学院完成合作企业的联系、商讨、确定工作,制定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撰写申报书,并整理相关支撑材料。

2.6月7日前,学校组织邀请校内外行业专家进行论证,遴选校级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点名单,并提交校领导审批。

3.614日前,学校以公文形式下发立项文件及各现代产业学院年度目标责任书,相关学院按照计划推进现代产业学院建设

、材料报送

1.填写《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书》(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附件2)和《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申报书中所涉及成果的支撑材料,包括现代产业学院共建协议、人才培养成效佐证材料、专业建设成果、科技研发成果、实践教学成果以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支撑材料电子版请合并成一个PDF,编排目录并标注页码)

2.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及电子版请于531提交到教务处实践科,联系人:杨老师,电话:027-81971585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申报书.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方案.docx

附件3: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申报汇总表.xlsx

附件4:教育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现代产业学院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鄂教高〔2023〕1 号 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高校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6:【鄂经院发〔2024〕21号】关于印发《湖北经济学院现代产业学院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