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双学位的2015级学生:
经各辅修单位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相关双学位证书与辅修证书已制作完毕,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请修读校内双学位证书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于6月26日至28日到双学位开设学院领取。
2.请修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学位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3.请修读中南民族大学双学位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于6月21日至28日到中南民族大学辅修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在各学院辅修学院官网查询)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4.请修读武汉工程大学双学位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于6月26日至28日到武汉工程大学教务处(流芳校区西北区1号楼205)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电话027-65521026。
5.请修读其它学校双学位的学生与辅修院校联系后,按相关要求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6.如需他人代领,请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主修学位证书复印件。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