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金融学双学位招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1浏览次数:124

    金融学科是我校传统优势学科,2005年被批准为湖北省省级重点学科;金融学专业2006年被批准为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为满足广大同学发展自己对金融、投资、保险的兴趣、将自己培养成为复合型人才、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经学校审批,在我院开设“金融学”的第二学位班。
一.课程及学位授予
1.主干课程
中级微观经济学、中级宏观经济学、货币金融学、风险管理、金融市场学、国际金融、商业银行经营学、保险学、证券投资学、国际结算、公司金融、金融营销、金融工程学
2.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和课程设置范围内修满45学分,实践能力考核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答辩合格后,授予经济学学士学位。
二.报名条件
1.在校在籍的普通本科生;
2.主修专业以维修课程全部及格、且平均成绩在70分以上;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且没有记过以上纪律处分记载。
三.招生对象
    我校200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法商学院,另:经济类学生除外,因第二学位不能与第一学位相同)
四、报名时间:2009年4月20日—— 24日
五、报名地点:群贤楼313金融学院综合办公室
    咨询电话:81973760
    联系人:付老师、林老师

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本科生修读双学位申请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双学位”教学组织工作流程表
附件3: 湖北经济学院金融学专业第二学位培养方案

责任编辑: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