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3浏览次数:172

    为全面了解本学期开学以来的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质量保障和监控工作,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定于11月5日至13日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课程基本文件制定及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讲稿(讲义)等课程基本文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以及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的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与使用等情况,教学计划变动情况和课程表的调整变动次数统计及调整理由说明。
2.课堂教学情况,包括各门课程的教学进度与质量、作业布置批改、教师课外辅导、答疑以及重新学习课程开课等情况。
3.实践教学情况,包括实验课的安排情况,教师尤其是高职称教师参与实验教学情况,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报告的批改、实验开出率、有设计性、综合性实验项目的课程占实验课程总数的比例,实验教学内容更新,实验室开放情况,校内外教学实习执行情况。
4.多媒体教学情况,包括多媒体教学在必修课程中开设的课程、门数、所占比例;汇总师生对多媒体教学情况的反映等。
5.教研活动组织开展情况,包括活动计划及执行、活动记录、活动内容情况。
6.课程档案和试卷等各项材料的整理和归档情况。
7.教学管理有关制度的执行和记录情况。
8.院系领导及教师执行听课制度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学校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教务处处长任副组长,教务处有关人员和教学督导为成员。主要职能是检查各院(系)各项教学工作开展情况。
2.各院(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由院(系)院长(主任)为组长,主管教学的院(系)副院长(副主任)为副组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等为主要成员。主要任务一是做好本单位教学自查工作;二是拟定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向学校教学检查组汇报检查情况及报送相关材料。
3. 各院(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可按学校总体要求安排检查重点、项目、形式及时间,制定检查实施方案,组织听课评议活动、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4.教务处组织抽查,召开教师及学生座谈会。
三、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
1. 11月5—6日,各院(系)成立期中教学检查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期中教学检查动员会议。
2. 11月9日—11月13日,各院系组织自查,教务处组织抽查。
3. 11月16日—11月19日,进行总结、汇总,并将期中教学检查实施方案、期中教学检查总结(纸质及电子文档)及相关表格等材料(纸质版1份)于11月20日前报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