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实习教学基地清理及检查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3浏览次数:160

各院系:
     实习教学基地是开展实习教学的重要场所,为了更好地推动我校实习教学基地的建设发展,进一步发挥实习教学基地在人才培养和知识创新中的作用,优化育人环境,学校决定开展校外实习教学基地的清理及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着确保每个专业至少拥有3个以上实习教学基地的原则,各院系要针对本单位的专业逐一系统清理实习教学基地,并认真查找其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基地现有条件能满足实习教学需要,设备比较先进,设施齐备,并能满足实习学生的食宿、交通、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基地单位对学生实习工作高度重视,能指定有关职能部门组织和管理实习工作,有认真负责能承担实习教学指导工作的教师队伍。基地单位能够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接受学生实习,按《实习教学大纲》和《实习教学计划》的要求妥善安排学生的实习工作,较好地履行协议书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二、请各院系将所有与实习教学基地签订的“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实习基地协议书要求是最近3年内签订的,对老实习教学基地未按规定时间续签的视为无效实习基地。对续签的实习基地协议书要在“湖北经济学院实习教学基地情况统计表”上注明上次签订协议书的时间。此次实习教学基地的统计数据作为下一年度实习基地维持费的依据,对不能提供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及相关实习材料的基地将予以取缔,不计入校内有效实习教学基地的范畴;
     三、请各院系将符合条件的实习教学基地进行汇总并在此基础上填写“湖北经济学院实习教学基地情况统计表”;
     四、请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习教学基地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制定“2009-2010学年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计划”。
     五、教务处将在11月份组织专班赴各院系实习教学基地进行抽查,对实习教学基地不达标及利用率低的院系进行通报批评。
     六、请各院系将“实习基地协议书”复印件和“湖北经济学院实习教学基地情况统计表”、“2009-2010学年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计划”的打印稿及电子稿于10月30日前交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
 
 特此通知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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