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1学期不及格课程补考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11浏览次数:201

  各院(系):
  根据《湖北经济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现将20081学期补考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1、补考对象为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含已办理正常缓考手续的学生);
  2、旷考、舞弊、以及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学生不能参加补考。
  二、补考时间
  补考时间为3月7-8日;体育课不及格者于第4周随堂补考,具体安排由体育系落实。
  三、考试组织和其他工作
  1、各院(系)从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统计本院(系)所属课程不及格人数(含缓考人数),于2月27日前按每门课程(包括学校考试课程)不及格人数的最大值准备试卷的份数。
  2、各院(系)要根据考试时间及各门课程不及格的人数合理安排监考教师及考场,考场的安排由院系与教务处统一协调落实。
  3、各院(系)应均匀安排补考,分布在两天,公共基础课请有关开课院系相互协调,以免冲突。考场须安排在教学楼、实验室、机房等,不得在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请将补考安排表于3月2日前报教务处,教务处将各院系安排表汇总后及时在网上发布,以便于补考的学生及时了解补考信息。
  4、补考试卷使用结业考试中的备用卷(B卷),原则上不单独命题。要严格阅卷评分工作环节,各小题注明得分点,杜绝送人情分现象,严禁接受学生(或家长)吃请。各教研室应安排专人对补考阅卷情况进行复核。所有补考的课程需在第四周(3月9-3月13日)完成阅卷、建档等工作,补考成绩将于3月18日前在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上发布,让补考学生及时了解补考成绩。
  5、缓考成绩评定需参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四、考试违规处理
  为严肃考风考纪,各院(系)在考前应对学生认真进行考风考纪的教育。要按学校考试管理规定,加强监考巡视工作,严格考场管理。凡考试舞弊者,将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 81973792 81973934,举报信箱:kfsuo@126.com
  五、补考、缓考工作量统计
  补考工作结束后,各院(系)于3月10日前将本次补考工作的监考和阅卷等工作量统计报教务处。
  六、其它
  管理技术学院学生补考由管理技术学院教务部和课程所在院系负责。
  教   务  处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