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2学期组班辅导重修课表与办理个别辅导重修手续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3-20浏览次数:5472

相关学院、教师、学生:

2018-2019学年第2学期重修网上报名工作已结束,根据学生报名情况,现将重修开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修形式

1.报名人数10人以上的课程采取组班辅导重修,10人以下的采取个别辅导重修。

2.报名学生应登录教务管理系统,确认已报名课程重修形式:组班辅导重修通过“信息查询”——“学生课表查询”确认;个别辅导重修通过“信息查询”——“重修指导查询”确认。

3.由于课程内容特殊,《军事训练与军事理论》《企业沙盘推演(初级)》两门课程本学期不组织重修,已报名重修的学生下学期重新报名,和2019级新生一起上课。

二、组班辅导重修注意事项

1.组班辅导重修课程上课时间、地点已排定,请相关教师、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课表,确认上课时间、地点,严格按照课表上课。如果重修课程门数较多,导致上课时间冲突,请学生与任课教师协商具体上课时间。

2.组班辅导重修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第4-16周的星期五晚上或星期六、星期天白天,课时为计划课时的1/3。组班辅导重修课程考试在重修课程结束后一周内进行。考试结束后,学生成绩由任课教师直接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三、个别辅导重修注意事项

1.个别辅导重修课程已排定辅导教师,学生须下载填写《湖北经济学院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见附件),并于328日前到开课学院教学秘书处办理辅导重修确认手续,确定具体辅导时间、地点。

2.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一式两份,学生本人一份,辅导教师一份,该表作为教师辅导学生重修过程的记载依据,须详实准确。辅导教师可选择集中辅导、个别辅导、单元测验或布置作业等多种方式对学生日常学习进行辅导、监督与考核。

3.个别辅导重修原则上安排4-16周进行。个别辅导重修结束后,由开课学院统一组织个别辅导重修课程考试。辅导教师根据学生平时学习情况及期末考试情况综合评定学生重修成绩(平时成绩占30%,期末成绩占70%),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最后将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及考试材料交学院存档。

  

附件:湖北经济学院个别辅导重修记录表.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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