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课程编排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学运行办公室发布时间:2021-11-30浏览次数:2119

为合理调配学校教学资源,保障学校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保证课堂教学活动顺利开展,学校现启动2021-2022学年度2学期课程编排工作。

一、工作日程安排

一)核对教学执行计划(1130日-122日)

  1.各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认真核对2021-2022-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核对方式与要求见附件1),教学执行计划原则上不调整,若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对教学执行计划进行微调,请相关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由教务处统一审核。执行计划审核完毕后,各学院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再次导出执行计划并打印。

  2.各学院对照相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如实填报《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附件2),有中期实训任务的班级,需提前制定实训计划并报教务处审核。

  3.各学院将审核后的教学执行计划、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中期实训方案电子版、纸质版于12月2日17:00前报送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学院签字盖章。

(二)教学任务落实123-12月9日)

  各学院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下达的教学任务落实任课教师,各学院根据教学任务落实要求(附件3)。12月9日前,各学院完成A类专业选修课程、通识选修课程的编排,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完成实验课程及特殊课程编排。课表初步排定后,各学院要注意检查班级课表合理性。

三)统一排课与教材征订1210日-1215日)

  1.12月15日前完成全校课程编排及检查工作。

  2.教学任务落实完成后应及时填报课程教材,同一课程原则上应使用同一教材,教材由系(教研室)集体讨论决定,学院审核后由任课教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3,录入方法见附件4)。教材填报应于12月15日前完成,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教材选用应认真对照《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鄂经院发202155号)进行,各学院应做好选用教材的审核及备案工作,如实填报《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附件5),于12月17日17:00前报送纸质版至教学运行办公室(行政楼A210),所有纸质材料需签字盖章。

  所有课程参照《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教材名单》(附件6),对应相关课程必须统一使用相对应的马工程教材。

二、工作注意事项

  1.请各学院严格参照附件要求完成各阶段任务,各阶段工作任务期限由教务处统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设定,请各学院把握好时间结点过期系统自动关闭。

  2.教学执行计划和课程安排经系统审核确定后不得随意改动,请各学院做好统筹安排。

  3.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各学院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优先安排讲授各类基础课程。

  4.法商学院及继续教育学院教学任务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辅修专业/辅修学士学位课程任务待教学计划确定后单独下达,独立排课。

  5.本学期为学生提供2轮选课机会,下学期将不再安排第3轮选课,请各学院通知学生做好选课准备。

  附件1:教学秘书-教学执行计划导出.pdf

  附件2:班级(专业)教学进程表.xls

  附件3:教材征订规则与要求.docx

  附件4:任务教材录入教程【教师版】.doc

  附件5: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教材选用备案表.xls

  附件6:马工程教材名单(2021).xls

                                           

                                    教务处

  202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