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第1学期本科生任课教师网上填报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计划)的通知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6-08-30浏览次数:2087

各位本科生任课教师:

为保证课程教学质量,及时了解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任课教师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学日历(教学进度计划)。由于本学期学校启动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特将有关网上提交教学日历的流程、方法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日历流程

1. 在教务处网站主页登录新版教务管理系统,点击“信息维护-教学日历维护”。

2. 进入“教学日历维护”界面,选择拟录入教学日历内容的课程名称(可根据括号内的选课课号判断教学班),点击“新增”进入“新增教学日历”页面。

3. “新增教学日历”页面中“课程名称”、“教学班信息”、“总学时”、“周学时”、“起止周”、“周次”及“上课日期”已根据老师的教学任务及课表信息自动生成。

4.. “上课内容”一栏,请具体详细及规范地描述每一课次的教学内容、实验内容或实习内容。

5. 在“上课要求”一栏,请根据授课实际,填写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堂讨论、习题课等授课形式。

6. 在“备注”一览,可根据授课实际加以备注,如“国庆节放假”、“学生在**单位进行课程实习”等。

7. 同一教学班有2名以上教师授课的课程教学日历由教务管理系统中排课位于第一位的教师录入。

8. 教师也可以根据需要,在填写“新增教学日历”页面下方点击“模版下载”,在固定模版中填写完成各项内容后,点击“日历上传”将已填写完成的模版导入到系统中。(务必保证模版格式、填写内容及数据格式规范,否则会上传不成功或出现格式错误)。

9. 保存及提交:录入过程中可点击“保存草稿”随时进行保存,录入完毕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如发现提交后有误,可在“教学日历维护”页面右上方点击“撤销提交”后更改。

10. 打印:在“教学日历维护”页面,在需打印的课程名称前打勾,然后右上方点击“输出教学日历”打印。

二、注意事项

1. 要求:916日前需完成所有教学进度计划提交工作,未按时间提交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教学内容填写应认真、规范,严格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制定。

2. 任课教师网上录入教学日历结束之后,应打印为纸质文档,一式三份,由教师本人、教研室主任及分管教学副院长签字,分别交由本人、教研室、院系教学秘书存档以备教学检查。

3. 院系教学秘书应汇总院系各课程教学日历电子版作为教学基本档案留存。

4. 广大教师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秘书联系,以便及时改进、进一步完善相应功能。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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