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下学期课表编排准备工作,现就审核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 各专业所属学院下载2016-2017学年第2学期教学执行计划(见附件),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开课部门、学分、周学时、总学时、讲课总学时、实验总学时、课程类别、核心课程等信息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课程。
2. 各学院将初审后的教学执行计划下发至各班级,由各班级进一步核对执行计划各项信息,确保无漏开或重开课程。
3. 教学执行计划经学院初审、班级核对无误后,由各学院教学副院长复审,签字、盖章,11月8日前交教务处复核、存档。
4. 如教学执行计划需要调整、修改,请相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申请(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变更申请),经教学副院长初审(教学计划管理—培养方案管理—培养方案变更审核),最后由教务处统一提交学校教学委员会同意方可修改。
教务处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