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经济学院校级初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07 新闻来源:    阅读次数:1781  【字体:  

各学院、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以及《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省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616号)精神,进一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学校于20166月至8月举办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大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促进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学校主动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探索,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处、

协办单位:招生与毕业就业处、校团委、学工处、各教学院系

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和校内专家组成评委会,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6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5人且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每位同学只能参加一个项目;鼓励低年级同学参赛。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六、赛程安排

(一)项目申报时间:6月至7月中旬

组委会办公室下发竞赛通知、文件材料。各参赛队伍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注册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713日。

(二)材料报送时间:714日前

竞赛作品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714日前,各项目负责人需将相关材料以压缩文件的形式并“项目名称+项目类型+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制定邮箱:100867600@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刘老师(行政楼A-210办公室)。报送材料包括:

1.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1

2.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附件2)、

3.项目计划书

4.答辩PPT

5. 产品实物或1分钟的视频(可选,视频请选择AVIwmarmvbrmflashmp4格式,大小不超过500M),

(三)项目评审答辩时间:715日上午

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拟定于71580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号报告厅进行,答辩顺序由抽签决定。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委对进入决赛的项目以PPT答辩的形式进行评审,项目展示内容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项目团队可选用1分钟视频展示或产品实物展示,每个团队现场陈述时长不超过6分钟,评审专家提问时长不超过4分钟。

评审专家依据“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审规则”对每个参赛项目给定综合评分。各项目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序,专家评审团合议后,提交评审结果。

七、注意事项

1.“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名单”(附件3各团队于71415:00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行政楼A210办公室)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参赛项目团队需按规定提前到达现场,逾时未到者,视为弃权,取消比赛资格。

2.项目组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到场并参加答辩、回答评审专家提出的疑问,答辩总人数不超过4人。

3.根据湖北省复赛的通知要求,学校将报名团队项目数10%的名额,遴选推荐项目至省级复赛。

4.学校将对初赛获奖团队进行表彰。

5.联系方式:教务处实践教学办公室刘老师,81973792

  

附件:附件1: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doc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汇总表.xlsx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第二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名单.xlsx

 

  

湖北经济学院

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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