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修双学位的2014级学生:
经各辅修单位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相关双学位证书与辅修证书已制作完毕,现将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请修读校内双学位证书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到双学位开设学院领取。
2.请修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双学位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到学生所在学院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3.请修读中南民族大学、武汉工程大学双学位的学生,携带本人主修学位证书到辅修学校各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请在各学校辅修学院官网查询)领取辅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证书。
4.证书领取时间为2018年7月2日-7月6日;如需他人代领,请被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主修学位证书复印件方可代领。
特此通知。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