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校级试点(特色)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及《湖北经济学院试点学院改革意见》的有关要求,学校将于1月11日组织人员到相关学院进行试点(特色)学院改革与建设工作考核。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何慧刚
成员:陶前功、薛吉宝、郑国霞、许传华、付宏、蔡红英、戴化勇、胡伟、冷凯君、邓毅、蒋国银、邱秋、王远坤、何明霞、王全意、龚振中、汪奇志、张江红
二、考核安排
日期 | 时间 | 第一组 | 第二组 | 第三组 |
1月11日 | 上午8:30-10:00 |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 群贤楼一楼116室 | 法学院 知行楼A座403室 | 新闻与传播学院 人文艺术楼302 |
上午10:10-11:40 | 物流与工程管理学院 群贤楼三楼319室 | 信息管理与统计学院 知行楼A座104室 | 外国语学院 人文艺术楼522 | |
下午 2:00-3:30 | 经济与环境资源学院 法商科研楼503室 | 会计学院 群贤楼二楼215室 | 工商管理学院 群贤楼412室 | |
下午 3:40-5:00 |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法商科研楼420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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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地点为各学院会议室。接受考核的学院参加人员范围:院长、书记、副院长、教师代表。
三、考核组成员
第一组:许传华、胡伟、邱秋、何明霞、王全意
第二组:严飞、戴化勇、王远坤、龚振中、汪奇志
第三组:薛吉宝、付宏、冷凯君、邓毅、张江红
备注:各组成员排第一的为组长。院长所在学院接受考核的时间段,回到本学院做汇报。
四、考核方式
1.学院领导依《关于开展校级试点(特色)学院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中的“年度自查报告提纲”作工作汇报;(重点介绍主要亮点和做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2.检查组根据具体情况提问;
3.检查组查阅相关材料(学院提供自查报告及相关内容的支撑材料);
4.检查组依据学院自查报告、工作汇报、有关材料与工作实绩进行量化评价;
5.试点学院改革领导小组审定初评结果,评定等级。
试点学院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