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存档及
毕业实习考核、总结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06 新闻来源:    阅读次数:278  【字体: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11年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及毕业实习的通知”安排,各院、系学生将在4月底完成毕业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的定稿等工作。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存档及毕业实习的考核、总结等工作有序进行,现将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存档及毕业实习的考核、总结等工作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存档

1、院、系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小组);

2、答辩委员会(小组)按毕业论文撰写规范对学生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审查:首先对论文(设计)的选题进行审查,发现论文的题目没有实用价值、难于驾驭、网上下载(假、大、空)等问题,学生视为论文(设计)不合格,指导教师要负连带责任,对情节严重的按教学事故论处。对其他未按“湖北经济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规范”来完成的学生,令其返工。无法按期完成者,不准参加答辩;

3、答辩前,学生将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指导教师需认真审阅,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小组;

4、答辩小组应详细审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并作好答辩准备工作。答辩小组对学生进行公开答辩,并将论文(设计)答辩的方案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答辩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答辩、写出答辩意见、评定成绩等相关工作。答辩小组给出的成绩应当是答辩小组成员所给成绩的平均值,要综合考虑论文(设计)质量要求和答辩表现;

665之前,院、系组织人员检查评分执行情况,进行成绩审定和最后统计,学生装订完整论文,指导教师将装订好的论文及电子文档交院(系)教学秘书;

7、院、系按不超过毕业生人数5%的比例向学校推荐评审“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并向省教育厅推荐省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

8、院、系认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总结,书面工作总结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原件交档案馆存档。

二、毕业实习的考核及总结

1、院、系成立毕业实习工作小组;

2、实习结束后(5月前),院、系应组织实习小组及时进行总结,并写出总结报告。总结报告中应包括实习进度的安排、实习效果、实习中曾经出现的问题、处理结果以及尚存在的问题、改进意见等,按要求将实习总结报告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3、实习学生必须填写实习鉴定表,并按要求请实习单位签署考核意见和公章,毕业实习结束后,提交本院、系作为毕业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的依据;

4、毕业实习成绩考核根据学生的实习态度、任务完成情况、实习笔记、实习报告、指导教师评语进行综合考查。评分标准采用等级制,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在毕业实习中的表现及完成任务的数量和质量,综合评定成绩;

5、学校根据各院(系)上报的实习总结和有关评优材料,组织专家评选先进实习小组、优秀实习生(按毕业生数5%评选),对评选出的先进实习小组和优秀实习生,学校予以表彰。

 

 

                                         教务处

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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