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经济学院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9-09-22 新闻来源: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    阅读次数:614  【字体:  

第一章   实验室人员管理办法

一、实验室实行坐班制。实验室教职员工应具备强烈的责任感,发扬奉献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在工作上服从需要,服从分配,服从管理,团结协作,自觉参与、关心实验室建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

二、刻苦钻研业务,关心专业建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积极参加科研,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效果。

三、实验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须在实验开始前十分钟到达实验场所。有实验辅导任务的教师,在实验中要认真辅导,不得做与辅导实验无关的事,不允许离开实验场所。

四、对于无辅导任务的实验管理人员,在学生实验过程中,要巡查学生是否按要求实验,是否做与实验内容无关的其它事情,发现后要及时制止并耐心教育帮助。

五、实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实验设备的日常保养、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实验仪器、设备各类故障,做好学生进出实验室的协调管理工作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保持实验室清洁、明亮,做好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每半月一次的设备清洁工作。

六、对于实验仪器、设备故障,确系个人或集体已尽努力而仍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联系修理,以确保设备的完好率在95%以上。

七、因工作性质或需要在晚上辅导实验的人员,由实验室根据工作安排的实际情况,统一安排补休半天,不得自行随意补休。

第二章   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必须认真参加实践课程学习,学生课前应认真阅读实验指导书,了解实验内容,明确实验目的,弄懂实验原理。教师对实验预习情况进行检查。

二、在实验课前应完成正式实验报告中的理论计算和回答问题等内容,否则不准做实验。

三、不得在实验室内吃零食,不要将碗、筷、勺等餐具带入实验室;

四、做到懂礼貌、讲卫生、讲文明,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保持实验室整洁、空气清新;

五、实验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以保持良好、安静的学习环境;

六、学生不得从事与本次实验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如确系本课程规定的实践内容已完成,经任课教师同意后,方可进行其他内容的操作;

七、对计算机类课程,正常教学上机实验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借口玩电脑游戏,一经发现,没收带有游戏软件的软磁盘或光盘;

八、严禁在计算机类实验室借助微机调用或调看内容不健康的电子图书和图片,违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属于传播淫秽内容的移交校保卫部门处理;

九、实践操作结束后,学生应自觉将实验仪器、设备、座椅还原、放置整齐。

十、按指导书要求,用另外纸张设计记录表格,以备实验时记录和课后整理。

十一、实验结束后经教师检查实验数据并签字、登记后方可离开。

十二、按时交实验报告,教师对实验报告进行批改,并根据实验记录和实验报告情况决定学生是否通过。

十三、学生缺做两次及两次以上实验或者有两次以上实验未通过,将不予评定本门课程的成绩。

第三章   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一、加强运行过程的管理。实验室人员应随时监视并记录实验仪器设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监视电压、电流、温度等环境条件;对计算机课程类实验要注意重要口令的保密,无关人员不得接近显示有重要信息的计算机或打印机;发现黄色、反动软件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保卫处报告,依法处理。

二、实验室内严禁吸烟或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内,严禁使用明火。实验室全体人员应能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电话119)。

三、发现被盗或破坏等情况,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及时向领导及校保卫处报告。

四、工作人员分岗负责。每天下班前检查各室灭火器、门、窗、电器线路、通风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

五、实验室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严禁私配钥匙或将钥匙转借给他人使用,每天值安全班的人员,负责检查电源、水源及门窗的开关情况,做到防水、防火、防盗,确保安全。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安排,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应安排人员值班,并进行检查,保证节假日的绝对安全。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禁止使用一切电炉及电热器取暖、做饭。

八、实验室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及自行车和其它生活用品。如有废液,应按校有关规定处理,不得随便倾倒。

九、非实验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实验室。

十、不明身份的人员不得在实验室周围逗留。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不得拖延或不报。

责任编辑: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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