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中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6-03-31浏览次数:1691

各院系、班级:

根据教学工作安排,本学期前9周以内结束的课程,应举行期中结业考试,现将本次考试安排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组织与管理

本次考试课程全部为院系考试课程。请各院系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和考试工作有关规定,加强组织领导,严肃考试纪律,认真做好本院系考试课程的各项考务工作,把各环节的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门课程、每一位教师、每一个班级和每一位工作人员。

教务处全面协调各项考务工作,并组织专班对各院系考试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巡视和评估。

二、考试时间与考场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期中结业考试时间为第10周。在前9周以内结束教学的课程,统一在第10周安排结业考试。凡是考试课程必须在教务系统内安排考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步骤和要求如下:

1.各院系组织教研室、课程组及相关任课教师填写“20152学期考试计划表”(见附件1),41日前将电子版交教务处审核。

2.排考前要认真核对每个教学班的学生名单,核准人数,确定考试课程试卷编号。试卷编号按照“年级(4位)+课程代码(6位)+B(前段考试标识,1位)+流水号(2位)如2013-TS0512-B-01规则编写。相同课程不同试卷,应单独编号。

3.各院系根据审定后的“20152学期考试计划表”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安排期中结业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系统内的操作与安排期末考试不同,请查看“期中结业考试安排指南”(见附件2)。考试区域主要在J1J2J3教学楼。各院系在安排时,根据教学场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安排,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

4.开课院系须于48日前完成考试时间、地点和监考教师安排工作,教务处审核后,412日公布考试安排。考试安排一经公布不得更改。各院系要及时通知学生进个人教务管理系统查询考试安排。

三、命题与制卷

1.各院系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制卷、印刷、保管等环节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各环节工作要落实到人,建立交接责任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考生泄露试卷内容;严禁简单地套用旧试卷,一经举报查实,将作为一级教学事故严肃处理;严禁教师将试卷带入教室或存放在公用电脑上,电子数据不得在QQ群中传递;严禁同头课安排不同时间考同一套试卷。

2.期中结业考试课程均出AB卷,要根据学校命题工作规范确保命题质量。419日前,各院系完成试卷的印刷、分类、装袋和保管工作,并打印《考场情况登记表》装入试卷袋。要在试卷袋封面、试卷、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的指定位置填写试卷号。

四、监考与考场管理

1.监考是所有教师的职责。监考教师由专任教师或辅导员担任,院系监考人员不足时在院系之间协调解决,监考酬金由开课院系负责发放。

2.监考教师须提前到考场办公室或院系领取试卷,并直达考场。开考前按要求清场、安排考生入座。考试开始后根据《考场情况登记表》名单逐一核对学生信息,并要求学生签名确认。对不在名单内的考生应取消其考试资格。对于违纪舞弊考生,监考教师应当众宣布考生作弊类型并终止其考试,收留舞弊考生试卷和作弊证据,并将其带至J2二楼教师休息室。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应当场清点试卷、答题册份数,连同《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交开课院系。

3.所有学生必须凭学生证、校园卡(有照片)或身份证参加考试,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4.期中结业考试期间,学校成立巡视组,负责对全校的考场纪律、考场组织、监考人员履职等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各院系成立巡视小组,负责巡查本院系考试工作。

五、阅卷、评分与登分

1.各院系要严格按照考试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组织教师认真做好试卷评阅、复核、成绩录入和分析工作。

2.考试结束后3天内按要求完成成绩登录工作并打印纸质成绩单,连同试卷袋一起交教学秘书存档。登分时要逐个核对课堂学生名单,确认无误后提交。发现没有卷面成绩的学生,要核对试卷袋封面上的考场记录和学生签名的《考场情况登记表》,查明原因分别处理,不允许出现既无原因又无成绩的数据记录。成绩一经提交不得更改。

3.考试材料按要求整理,经教学秘书检查合格后归档(考试材料归档要求见附件3)。

六、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要召开专门的党政联席会议、全体教师会议和学生主题班会,做好期中结业考试安排、考风考纪教育等工作。

2.加强学生平时成绩管理,严格考试资格审查。任课教师必须在考前一周向学生公布平时成绩评定结果,做到有依据、有记录、有成绩,公平公正;同时,公开宣布本课堂考试资格审查结果,凡缺课(或未交作业、未做实验)达到1/3以上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期间不得请假,因本人生病或直系亲属去世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应在考前办理缓考手续,缓考仅限于必修课。其它原因一律不予准假,无故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3.为严肃考风考纪,保证考场秩序,考试期间设立举报电话:8197379281973934,也可通过教务处微博、电子邮件等途径实名举报考试中的异常情况。

  

附件120152学期考试计划表.xls

附件2期中结业考试安排指南.doc

附件3:考试材料归档要求.doc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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