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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工作流程--社团教室借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9-25浏览次数:509

    教室是学校进行教学活动的重要场所,是学校重要教学资源。为稳定教学秩序、确保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资源的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办法。
一、 除由学校明确规定归属相关院(系、部)或其它直属部门管理的教室外,学校其它所有教室均归教务处统一调度,任何单位或个人需使用教室,必须先办理教室借用手续,否则不予使用。
二、 教师或部门临时需借用教室进行教学活动,教师在网上预约或者直接由教学秘书网上进行申请,打印”湖北经济学院教室调用单”, 院(系、部)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教务科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教师将借用单交大楼教室管理人员后,方使用教室。
三、学校学生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借用教室,学生在网上预约或直接由团委工作人员网上申请,打印”湖北经济学院教室调用单”, 申请部门领导审批意见,并加盖公章,教务科审核确认后,加盖公章。社团将借单交大楼教室管理人员后,方使用教室。
四、为确保多媒体教学设施的安全,多媒体教室一般不用于临时的学生活动。
五、 教师、学生或部门借用教室进行活动,以不影响周围正常教学活动、学生自习和教师办公为前提。凡对周围正常教学和工作造成影响和他人提出意见者,借用单位或个人应及时改正。
六、 正常开学期间,教室的借用一律不得以赢利为目的。假期因各类收费的培训班等需要借用学校教室的,必须按规定向学校缴纳管理费。以虚假名义借用教室者,将追究借用者的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七、 学校教务处教务科每周二下午办理学生活动借用教室手续,其它时间一般不予受理。
八、 未经学校教务处同意擅自占用教室而影响正常教学活动者,将追究有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
九、 教室是国家财产,在借用教室期间,借用部门负责教室及其设备的安全,凡对教室或教室内的教学设备造成损坏者,将追究借用者的责任。

教室借用注意事项:
1、教室内严禁看电影、听音乐等各种形式娱乐活动;

2、各院(系、部)举办讲座、报告等其它形式活动一般安排到周四下午和晚上、周日全天;

责任编辑: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