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教学安排的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5-16浏览次数:157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务工作安排,现就落实20132014学年第学期各项教学任务的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执行计划的下达与核对

1.教学执行计划由三部分组成:必修课、选修课和实验课开课计划。请各教学单位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下载。要求认真核对课程代码、课程名称、周学时、学分、总学时、讲课学时、实验学时、课程性质及课程类别等信息,核查是否存在漏开或重开现象。实验课程(包括课内实验)计划由实验教学中心负责审核。

2.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1)规定了各专业(班级)本学期理论教学、集中实践教学的周数和进度安排。请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和实践教学工作计划,据实填写,并对相关课程专业的理论教学起止周、周学时进行相应调整。

3.法商学院、管理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及双学位班教学执行计划单列,同步下达,共享学校教学资源,独立排课。 

二、课堂教学任务的落实

4.各院系部根据网上下达的开课计划落实任课教师,并按规定的合班规则解决好合班排课问题。

5.坚持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授课的教学制度,要确保高水平的教师讲授本科课程。师资不足的少数课程,应抓紧落实外聘教师(具实名)。要从外聘教师资源中遴选责任心强、教学水平高的教师,按学校有关要求和程序聘任,并将有关资料完整存档。

三、实践教学任务的落实

6.实验课的教学任务,与理论课任务一并下达。实验教学计划表以及教学进程表应按照要求填报,任课教师应注明实验课的排课指定,如起止周数、地点及分组指定等,由实验中心根据实验室资源情况排课并通过教务系统下达实验课表,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7.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要依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进行。任务落实前必须提交工作方案,报实践教学办公室备案。工作方案需明确实践环节的时间、地点、分组安排、指导教师等信息,同时要统筹考虑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的时间安排。新生军训与入学教育工作另行通知

   四、其它教学任务的落实

8、网络选修课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下学期将开齐10门网络选修课(其中7门课程首次开课)。开课前,课程负责人要根据学校《网络选修课教学管理办法》做好网络选修课的课程建设工作,各模块的建设质量必须达标;开课后,要做好虚拟课堂的教学组织与管理,确保各项教学质量达到预期。鼓励条件较好或先期有规划的院系积极申报更多的新的网络选修课,进一步丰富学校的课程资源,满足学生网上学习需要。

9、工学结合课程

   下学期,学校个别专业采取工学交替方式组织学生在校外完成既定的教学任务。有关专业在本学期结束前要按规定上报实施方案,除做好中期实训工作安排外,尤其要做好工学结合课程的选课、教学、组织、考试、考核等工作。

、教材征订

10.凡教学执行计划中下学期开设的必修课,按行政班级集中征订;专业限定性选修课程(即培养方案中专业选修课带“★”符号的课程),按教学班实际选课人数集中征订;其它课程不列入教材征订计划,开课后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自行购买。

11.选用教材要符合学校人才培养定位和课程教学大纲与实验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具有先进性和适用性。凡基础类课程(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通识必修课,学科基础课及本专业主干课程)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公开出版的规划教材,不能使用自编教材,严禁选用非法出版或盗版教材;教务处将对上述规定进行逐项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重订,有异议的,按规定提交教学委员会审议;影响按期开课的,追究任课教师教学责任事故。普通本专科教材应体现层次差别,不能混合替代使用。

12.能反映我校办学和人才培养特色,且无公开出版教材的课程,可采用自编教材(讲义),并严格按我校《自编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执行,由教务处统一印制。任何部门和任课教师不得向学生推销教材、教辅资料、练习题册,确无替代品,又必经使用的,应专题报告,由教学委员会审定后选用。

13.需考虑学生经济承受能力,尽量减轻学生负担,凡单本教材超过50元以上的应在征订前报教务与教材管理办公室审定

14.院(系、部)下载湖北经济学院教材(本科)征订单(见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后,逐项填报首选教材和备选教材的教材名称、出版社名称、出版时间、主编姓名以及班级、学生人数、教师用书量(上年度使用同种教材的原则上不再发放教师用书)、是否为自编、参编教材等数据信息。经教研室主任、分管教学的院长(主任)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部)公章确认后,于530日前报教务处。(高职高专教材计划报管理技术学院)

15.已申报批准的教材征订计划,一般不得更改,如确需要改的,由开课院(系、部)填教材变更申请,经院(系、部)分管院长(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查,报分管教学校长批准后,送教材发行站更改因此造成教材不能按时到校的,有关院、系及教师应向学生说明情况。

、课表编排

16.教务处首先安排全校性通识课程,其他课程由院系自主编排。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于5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落实教学任务;教务处汇总所有排课数据后,于614日向全校学生公布课表,学生根据公布课表选课,617日开始第一轮选课。

17.教室资源的划分:教务处将根据校内各教学实体办学规模和历年教学资源占用情况,将教室资源按功能配置进行划分,各排课单位在自己的教学分区中安排教学活动。排课结束后,教室资源仍由学校统一调配。

18.院系排课时,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排课的基本规则,如教师、教室、课程、起止时间不能有任何冲突;班级课表应均衡分布;教学间隔时间合理,同一教师担任同一班级的同一课程,一天只能安排2节(艺术类部分课程最多只能排4节),且必须隔日安排;同一教师在同一天的授课总时数原则上不能超过5节;排课应坚持优先排上午、优先排白天、优先排工作日的原则,并尽可能减少师生远距离流动、住市区女教师晚上上课后的安全等问题,教师不能提出不合理的个人排课指定。多媒体排课指定禁止使用整板文字及无助于扩大教学信息量的课件,请院系对该项指定认真审查,从严把握。

19.排课时段及开课时间:必修课、选修课安排在周一至周五;双学位课程及编班重修课程安排在周六或周日。

20.网上选课是学校教学安排的重要环节,各院系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辅导员(班主任)或本科生导师要利用班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对选课的要求及操作、阅读培养方案等环节给予指导,以便于学生正确合理选课。

21.课表编排工作量大,难度较高,请各院系加强对排课工作的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按照《湖北经济学院20131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见附件2)确保排课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

22.课表公布时间为201375日,请所有任课教师在此后通过个人终端下载人课表,做好开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课表一经公布,不再调课。

                                   教 务 处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2013-2014学年班级(专业)第学期教学进程表

附件2:湖北经济学院20122学期课表编排日程表

附件3:湖北经济学院教材(高职、高专)征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