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7-13浏览次数:394

各院(系、部):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和《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的精神,学校将组织进行首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报名工作,请有意报名的团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移动端报名(下载大赛APP或订阅大赛微信公众帐号)。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8日至7月31日,为方便工作沟通与交流,请各项目负责人加入经院互联网+大赛QQ群(172059644)。

   现转发《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鄂教高函〔2015〕23号),学校初赛参赛要求参照省级复赛要求进行。

    

 

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

创新创业大赛湖北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精神,现将湖北赛区省级复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互联网+”成就梦想  创新创业开辟未来

二、比赛目的与任务

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力军;推动赛事成果转化,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提质增效升级;以创新引领创业、创业带动就业,推动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

重在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全省高校主动服务湖北地方经济发展,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三、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省教育厅、经信委、科技厅、人社厅、团省委共同主办

(二)承办单位:湖北工业大学

(三)支持单位: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湖北省高新技术发展促进中心

(四)组委会:大赛设立组委会,邀请省领导任组委会主任,省教育厅厅长刘传铁任副主任,省教育厅、经信委、科技厅、人社厅、团省委等部门负责人、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工业大学校领导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欧阳建平兼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湖北工业大学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

(五)专家委员会:大赛设立专家委员会,由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四、参赛项目及要求

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的创新创业项目;

4.“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参赛项目内容须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参赛项目涉及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资格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对于已注册运营的项目,在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赛对象

大赛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

创意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含2015年应届生,不含在职学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注册时间晚于201551日。

实践组参赛条件: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不含在职学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51日前已注册。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鼓励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参赛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六、比赛规则及主要环节

(一)名额分配及比例

各校在校级初赛基础上,按照不低于在校生数1‰的比例(即每1000名学生应推荐1项)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级复赛。经过省级复赛的遴选,按照国家分配我省的名额择优推荐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二)材料提交及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申报书》(从报名平台下载)、《项目计划书》。参赛团队按自愿原则提供一分钟展示视频和用于项目展示及答辩环节的PPT文件。实践组和已注册企业的创意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

参赛材料请于815日下午3:00前以电子版形式通过报名平台提交组委会。《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 1G

进入复赛第二轮的项目应提交书面参赛材料;进入第三轮的应提交PPT文件。提交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评审内容及赛制

复赛采取4轮制。

1.第一轮:对各校参赛项目以网络评审方式进行初审,从中择优遴选162项进入下一轮比赛。

2.第二轮:162进54(设108个铜奖)

项目计划书评审: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实践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

3.第三轮:54进18(设36个银奖)

项目展示及答辩:参赛团队进行创新创业项目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项目展示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等。可进行产品实物展示。展示及答辩过程中,语言表达简明扼要,条理清晰。

4.第四轮:决出冠亚季军(设18个金奖)

投资人面谈:参赛团队与数位风险投资人进行逐一面谈,并结合自身创业项目制定合理可行的风险投资方案,在规定时间内与投资人商议,确定投资意向。评委会通过各参赛团队风险投资方案展示、答辩表现、获得投资意向数量等几个要素进行评分。

项目互换互评:参赛团队提前进行抽签两两分组,预先拿到对方项目计划书进行准备。比赛现场各团队对对方团队创业项目进行评析,客观评估对方项目优劣势并提出改进建议。每队 20 分钟,共计 40 分钟。评析过程中可向对方提问,对方一次性作答时间不得超过 3 分钟。如未提问,对方不可主动发言。

八、奖项设置及奖励政策

(一)奖项设置

1.单项奖:金奖18个、银奖36个、铜奖108个。

2.集体奖:8个(取高校获奖奖项积分前8名)。

3.优秀组织奖:10个(结合高校校级初赛、参加省级复赛情况综合评定)。

4.企业贡献奖:3个(奖励支持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并为本次赛事作出贡献的企业)。

(二)奖金及配套支持政策

1.给予奖金奖励;

2.择优推荐参加全国总决赛,并享受国家大赛相关支持政策;

3.优先推荐给行业企业、创投风投机构、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支持,依托湖北科技金融服务平台优先予以投资孵化的增值服务;

4.在校生的获奖作品申报当年度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项目的,不占学校指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立项;

5.对积极参与大赛并取得较好成绩的高校,在申报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和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予以优先支持。

九、有关要求

1.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成立以校主要领导为组长,教务、学工、团委、就业等部门参与的大赛组织机构,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加强对参赛团队的指导培训,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鼓励更多高校学生参与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推动形成“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新局面。

2.各高校请于815日前完成校级初赛和参加省级复赛项目的遴选工作,并按时提交参赛材料。

3.为方便工作沟通与交流,请各高校确定1名联系人加入大赛QQ群(277962917)。

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湖北工业大学教务处李晓波、吕栋,电话:027-5975011759750107;省教育厅高教处丁铱,电话:027-87328007; 省教育厅职成教处李英,电话:027-87328019

 

 

           湖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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