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03浏览次数:555

校内有关单位:

根据鄂教科研[2015]1号文件精神,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请人申报前要认真阅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组织申报工作的通知》(鄂教科研[2015]1)、《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2015年度课题申报指南》(附件1)、《申请者的承诺与成果使用授权》、《填表说明》(附件2

二、申报课题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以《课题指南》确定的年度重点研究领域为参考依据,坚持《课题指南》引导和研究团队自主选题相结合,加强发展战略研究,突出应用研究和对策实证研究,为人力资源强省建设服务。

三、2015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专项资助重点课题。课题申请人可依据《课题指南》提出的研究领域和方向选题,也可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自拟课题名称申报。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为直接目的的课题研究。申请人应在《湖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课题申请·评审书》)封面上标明所属学科、课题类别、依据课题指南题号(不属指南范畴填“自选课题”)。跨学科课题根据“尽量靠近”原则选定一类学科进行申报。

四、课题申请人必须具备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与实施工作的能力,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

五、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课题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名。《课题申请·评审书》纸质材料须有主持人签名。

六、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研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尚未完成的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不支持一题多报。凡省教育厅高等学校教研教改项目、人文社会研究项目、科技项目已立项的课题,不得申报。

七、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人,须由两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推荐人须认真负责地介绍课题负责人和参加者的专业水平、科研能力、科研态度和科研条件,并说明该课题取得预期成果的可能性。

八、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实行信用管理制度,立项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决策性研究应在1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单位及其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九、课题申请人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15年修订版),《立项申请·评审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要求统一用计算机填写、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十、《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供匿名评审使用。填写时,不得出现课题主持人和课题组成员的姓名、单位名称等信息,统一用×××、××××××代替。否则,一律不得进入评审程序。

十一、校内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与指导,认真做好课题申报工作。《申报课题汇总表》(附件3)(按推荐意向排序)一式1《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15年修订版)一式1及电子文档2015615高教所(行政办公楼三楼A304室,电话81973712,邮箱hbuegjs@126.com)李爱辉收,过期不予受理。

十二、教务处(高教所按照通知要求,推荐符合条件的课题申报。网上申报具体办法详见“湖北教育科研网”(网址:网上申报时间从201571日起75止。

十三、申报课题汇总表》、《课题申请·评审书》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2015年修订版),请在教务处(高教所)网站“下载中心——教师下载” (201562)处下载。

 

湖北经济学院教务处(高等教育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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