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21浏览次数:173

各院、系、部:

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14年校级教学研究立项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育人为本,贯彻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工作方针;坚持改革创新,体现改革思路和创新精神,在转变教育观念、创新培养模式、教学方式方法改革、改革教育教学评价等方面深入改革;坚持教研结合,建立和健全科研与教学良性互动机制;坚持师生互动,促进教学相长,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学生的创新精神、就业创业能力。

二、立项原则

2014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要突出创新性原则,充分体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高素质人才的要求;突出导向性原则,起到引领方向、推动教改、发挥示范的作用;突出科学性原则,符合人才培养规律、学科发展规律、教育教学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突出应用性原则,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必须有严格的实践检验期,实践检验效果好。

三、立项数量

2014年全校教学研究项目立项总数控制在30左右,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院、系、部按20142月底本院、系、部在编专任教师总数8%的比例推荐。

四、选题范围

紧密结合我校2014年教学工作要点,针对当前我省特别是我校教学及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进行研究和探索。

(一)财经类教学型高等学校办学指导思想、办学定位和办学模式的研究

(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研究,包括财经类教学型高等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的构建和培养模式研究;产学研用协同培养人才研究与实践;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等。

(三)专业、课程、教材建设与改革,包括适应湖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专业建设与改革研究;高校专业设置、调整、优化、管理、评估和评价机制的研究与实践,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对接的监测预警机制研究;符合湖北、区域、行业发展需要的专业结构优化研究与实践;面向湖北工业、产业集群发展需要的专业建设研究与实践;专业综合改革研究,加强工科(本科)专业研究,特色专业、品牌专业建设研究;新课程体系构建、产学合作新课程的开发和新教材建设、课程建设标准和评估;大学公共英语等高校基础课教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与改革研究;国际化课程建设等

(四)教师队伍建设与教师教学能力提升,包括科学合理的高校教师教学能力评价办法探索与实践;提升教师实践能力、提升中青年教师教学能力;高校教风与学风建设;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管理机制、教学团队、名师培养、“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等

(五)实践教学改革与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包括实践教学改革,实践教学体系建设,实践课教师队伍建设,实践教育基地建设模式的研究与实践;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与运行机制;实践教学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研究与实践;建立开放式、立体化实践教学体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研究与实践;大学生实践能力培养、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各实践教学环节的建设与管理研究;大学生创新活动基地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研究;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及创新能力培养研究。

(六)高校教学质量管理及保障、监控机制和体系研究,包括专业人才培养评价标准体系构建研究与实践;教学状态和教学质量监测的常态化、信息化研究与实践;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研究;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研究;高等学校教学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评价体系及评价方法研究;高校教学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的研究与实践;学分制改革研究等。

(七)高等教育信息化研究,包括以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为着力点,探索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教学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与管理现代远程高等教育教学体系的构建及管理研究。

(八)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包括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及其质量保证研究与实践;研究生课程体系建设研究;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和案例库建设研究;导师队伍建设及导师队伍遴选、聘任机制研究;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规范、监督体系研究等。

(九)高职高专教育教学改革,包括高职高专校企合作办学模式研究;“双师素质”与“双师结构”教师队伍建设研究与实践;高职高专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研究与实践;高职高专“双证书”制度推进及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研究与实践等。

(十)湖北省高校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机制研究,包括校际合作、省部高校共建及对口支持协作、区域教学联合体建设、教学资源网络平台建设与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机制研究与实践。

五、申报对象和要求

(一)教学研究项目的申请者应为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学管理人员、教学辅助人员及相关人员。

(二)项目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项目申请人只能牵头申报1个项目,不得同时申报多个项目。

(三)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其项目组成员一般在5人左右(含项目负责人),并有明确分工。项目组成员当年参与申请项目不得超过2项。

(四)往年已批准校级或省级教学研究立项且研究工作尚未结束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再次申报;本单位拟申报的项目与已批准立项的校级、省级项目属同科类、同专业、同类型,且无新的思想、新的发展,今年不再推荐申报。

(五)已列入国家、省、“本科教学工程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六)各单位初审时,应充分考虑项目的需要和可能,若申报的项目选题类似,则应由项目负责人做好协调工作,以合并申请为妥。

六、申报程序

(一)申请教学研究立项,须由项目申请人填写《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附件1)。

(二)各院、系、部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项目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加盖院、系、部公章。

(三)各院、系、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按推荐意向排序汇总,填写《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四)高教所对全校申请项目进行汇总、预审后,聘请校内外专家评审,将专家评审结果提交校教学委员会终审。经校教学委员会终审通过的教学研究项目,予以立项,由学校发文公布。

七、申报材料和截止时间

各院、系、部将材料排序汇总后,于201448日前将《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2014年湖北经济学院校级教学研究立项申请汇总表》一式1份及电子文档送高教所(行政办公楼三楼A304室,电话81973712,邮箱hbuegjs@126.com)李爱辉收,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1、附件2等可在教务处(高教所)网站“下载中心—教师下载”处下载。

 

                        湖北经济学院

2014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