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标准,注重实践,教务处合作发展处支部为党员“画像”

发布者:盛玮发布时间:2017-06-09浏览次数:1064

全体党员认真讨论  

  集体重温入党誓词

  

什么是合格党员标准?如何做合格党员?带着这些看似简单,却富含哲理的问题,教务处合作发展处支部68日下午开展了专题讨论。

通过广泛的讨论,支部认为共产党员合格的三个标准:一是以党章为遵循,把党章规定的八大义务、八项权利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准则;二是以群众为评判,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好事、谋实事、解难事,力求做到群众满意;三是以实绩为检验,把自己从事的工作同实现党的奋斗目标紧密联系起来,努力创造一流的业绩。

会上支部书记陈军同志对近期支部活动做出部署,要求全体党员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结合,深入学习党规党纪和系列讲话,陈军同志还对主题实践教育活动、讲党课、谈体会、做好学习笔记等做了细致的要求。支部副书记张波同志宣讲了支部工作要点,并带领大家学习了《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中共湖北经济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两个文件。组织委员张江红同志带领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现场缴纳党费、集体诵读党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