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聘任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的通知

发布者:质量监控与评估办公室发布时间:2019-09-16浏览次数:799

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完善二级学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加强对学院教学工作督查、评价和指导,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学校决定进一步充实二级教学督导队伍,负责学院内部教学质量监控。请各学院根据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与要求做好学院专职教学督导的遴选与聘任工作,每个学院1-2名,923日前报教务处备案。

一、二级学院督导选聘条件

教学和教学管理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思想修养好,愿意为学校教学改革、发展做出贡献,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教学督导日常工作,原则上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二、二级学院教学督导工作职责

1. 巡课:每周完成的一天(4课时)巡课任务,加强对教学过程的督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学院或教务处。

2. 听课:每周完成2课时的听课任务,以青年教师和反映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为主,发挥传帮带作用,助力教师成长。

3. 教学检查:参加学院组织的期初、期中教学检查自查工作。

4. 教研活动,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参加教研活动,为学院的教学建设与改革提供建议与意见。

5. 工作总结:每学期末提交教学督导学期工作总结1份。

6. 完成学校和二级学院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二级学院督导津贴

学院督导实行任期制,一年一聘,教学督导津贴从教务处教学督导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二级学院督导的管理

二级学院教学督导由学校统一管理,二级学院负责考核。

  


教务处

                                  2019916